未來沒有證,雞蛋,肉,菜,魚不允許賣,農業農村部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農業部規定凡是用于食用的農產品,不管是預包裝的還是散裝的,不管是批發的還是零售的,在銷售時,都要取得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沒有這個證書的產品不允許在市場上進行銷售。為什么有這么嚴格的規定?開展農產品合格證又有何重大意義呢?
我國農產品種類多、數量大,但是生產主體對食品*的重視度比較小,基層監管的力量也比較薄弱,所以導致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不規范等問題一直都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為了保證人們的身體健康*,所以我們急需建立一個與市場準入制度相銜接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制度,推動生產經營者采取一系列質量控制措施,確保其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并以合格證的形式做出明示保證,這樣不但有利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而且還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機制。
推行農產品合格證既是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構建農產品質量*長效監管機制的現實需求,更是落實《農產品質量*法》的必然選擇,對于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確保農產品消費*、保證人們的身體健康*具有重大的意義。